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,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本局编制了《乾安县文旅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乾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www.jlqa.gov.cn)“政府信息公开”栏目或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:
1、工作动态。包括重要会议、经济社会发展、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;政务公告、公示;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;本局年度工作、重点工作、阶段性工作的计划。
2、法规文件。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;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;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。
3、财经信息。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;本局财政预决算等。
4、公开指南。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。具体参见本局编制的《乾安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乾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《目录》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主动公开信息,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。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。
(三)公开时限
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公开指南信息长期留存外,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。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局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、办公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号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:
受理机构:乾安县文旅局办公室
办公地址:乾安县宇宙大陆国土资源大楼902
联系电话:0438—8258118
传真号码:0438—8258118
邮政编码:131400
电子邮箱:qawgxj@163.com
受理时间: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(二)申请程序
1、提出申请
向本局提出申请的,填写《乾安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表附后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本局网站下载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: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。
(2)通过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(3)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,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。
2、申请处理
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对《申请表》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完备,可以当场受理的,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《登记回执》;对于要件不完备的,本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。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可延长15个工作日。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(三)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1、属于国家秘密的;
2、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3、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;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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